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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申报

来源:焦作职称网

时间:2011-06-08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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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历破格

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国家规定破格参加评审。

最高学历为 1970-1976 年进入中等专业学校大专班及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按破格条件进行。

2、年限破格

为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吸引、鼓励高层次人员来我省工作,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博士、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管优秀专家、省 ( 部 ) 级以上科学技术方面一等奖的主持人,以及做出特别突出贡献的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省职改办批准,可以破格 1-2 年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别优秀的人员 ( 卫生系列除外 ) 可以越级申报。任职年限破格人员申报时,须提交用人单位的专题推荐报告和 2 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实行任职年限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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