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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工作的通知

来源:焦作职称网

时间:2018-08-16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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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工作,现将2018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

凡参加2018年职称评审、聘任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进行继续教育学时审验。

二、审验学时要求

晋升职称人员须完成任职年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

续聘人员、以考代评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供近2年继续教育情况。

各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明细表: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高级职称)

公需科目

26

26

26

24

24

30

专业科目

60

60

60

66

66

60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初、中级职称)

公需科目

22

22

22

24

24

30

专业科目

52

52

52

66

66

60

继续教育的年度通常指自然年度,11-1231日为一个年度,按继续教育学习合格的时间计入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职称评审、聘任、专家推荐等通常是在年中进行,以2018年职称评审为例:申报高级职称要求近5年继续教育合格,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择(2013-2017)年累计合格,也可选择(2014-2018)年累计合格。申报中级职称要求近4年继续教育合格,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择(2014-2017)年累计合格,也可选择(2015-2018)年累计合格。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2018年起继续教育将实行电子证书制度。作为过渡,凡2017年以前的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已经上传至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的,不用到现场审验,在申报职称、聘任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出示通过平台打印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即可,如果没有上传,需到现场进行审验;2018年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全部上传至公共服务平台,不需要到现场审验,在申报职称、聘任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出示通过平台(或学习网站)打印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即可。

参加公需科目网上学习的,不需要个人上传培训结果,由各学习平台数据对接统一上传至公共服务平台。

2018年以后取得的专业科目学时(学分)都需要上传至公共服务平台。在市继续教育基地参加培训,不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上传,统一由培训基地上传,个人需要向培训基地提供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如果个人在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学习信息,请与培训基地沟通。

2017年之前的专业科目学习,任期内可以累计计算合格,2018年之后专业科目要求每年都要达到60学时。

三、审验工作安排

(一)各县市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工作自行安排。

(二)焦作市市直企事业单位

1、审验时间:2018821日-23日;

2、审验程序:

1)单位进行初审后,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无主管单位由单位负责)对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原件进行核对,并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公章;

2)单位将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汇总表》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焦作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报市职改办进行审验。

3、市直单位审验地点:焦作市人社大厦611室。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学时审验标准)

专业学时网上申报需提交相关材料说明

 

 

                              201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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