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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焦作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补传往年学时的通知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11-1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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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业技术人员:
    您好!为了专业技术人员方便、快捷地申报往年继续教育学时,现将往年(2019年度至2023年度)继续教育补申提醒如下: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如果按期完成了往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但未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学时申报,可直接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入口”进行往年学时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1号)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和学时计算标准等相关规定,如实提交资料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当地人社部门应切实加强管理,及时审核处理。发现申报和审核弄虚作假的,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感谢您对继续教育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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