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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9-23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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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人社局职称改革办公室  焦作市教育局  
关于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称改革办公室、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直各学校、基础教育教研机构: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为切实做好全市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地方教育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等单位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民办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执行。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和《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 〔2022〕6 号)规定组织实施。
    三、申报审核流程
    2024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审核和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个人帐号创建。单位管理员登陆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二)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
    1.个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业务专栏“人才评价开发(职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或登录焦作职称网→点击右下角“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B/C类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在“申报类型”选择一步到位。
    2.根据本人申报的系列、级别等,选择正确的评委会。申报高级职称,城市教师选择焦作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农村教师可自主选择焦作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焦作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中级职称,市直学校和五城区教师选择焦作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各县(市)教师选择本县(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请慎重选择,一旦选错无法修改,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审。
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三)资格审核流程
    1.逐级审核负责。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审核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进行,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和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的发生;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核认定。各级审核部门均不得在资格审查环节因业绩条件不够拒收材料或不让申报,业绩条件是否符合由评委会来认定。
    2.严格认真把关。用人单位和各级审核部门审核时,一定要点开申报人上传的附件,查看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上传是否有效。有的附件在上传过程中,可能被杀毒软件拦截导致无法打开预览,须重新上传。
    3.实行“一次性告知”。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4.退回操作方法。(1)退回个人:点击“退回修改”-输入修改意见-点击“所有信息”-“新增”-“提交审批结果”。(2)退回申报单位经办人:点击“退回修改”-“退回到申报人单位经办人审批”-输入修改意见-点击“确定”。
    (四)申报注意事项。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上完成申报材料提交,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材料提交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时间截止前再次提交审核。申报材料涉密的,要进行脱密处理后再上传,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各级审核部门不得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时间截止后不能再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其他事项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申报审核时间
    (一)个人申报及县(市、区)审核时间。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7日至11日(不含退回修改环节),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审核时间为10月12日至17日。
    (二)现场审核时间。现场审核时间为10月18日至31日,具体安排如下:10月18日,解放区;10月21日,山阳区;10月22日,中站区;10月23日,马村区;10月24日,高新区;10月25日,市直;10月28日,武陟县、修武县;10月29日,博爱县、沁阳市;10月30日,温县、孟州市;10月31日,修改提交。
    (三)现场审核地点。焦作市教育局。
    (四)报送材料内容
    1.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正式印发的“五公开”推荐报告(红头)。
    2.申报材料清单和申报人员花名册各2份。
    3.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实验教学优质课和讲座须报送U盘。U盘封装要求:(1)申报人将U盘装入小信封中,信封外注明姓名、单位、城市/农村、申报专业(如:小学语文)、申报身份(教师、教育管理或教研员)。(2)各县(市、区)将申报人U盘区分城市和农村评委会分别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上注明“XXX单位高级城市U盘XX个”或“XXX单位高级农村U盘XX个”,并密封签字。
    参评教师个人纸质申报材料分别由各县(市、区)和各市直学校集中保管,确保可随时查阅。
    自行组织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的县(市),材料申报审核工作可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具体申报评审时间安排由各县(市)人社和教育部门协商确定。
    五、有关要求
    申报人和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组织申报和审核,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严肃性。申报评审材料实行逐级负责制,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单位正副领导干部的工作履历和工作业绩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社或教育部门联系。

    人社职改办联系电话:2118928
    教育局联系电话:2992831

    附件: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x
          2.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报送材料清单.docx
          3.焦作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docx
          4.专业技术人员“五公开”情况报告表.docx
          5.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网上申报指导手册.docx



                              焦作人社局职称改革办公室      焦作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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