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9-2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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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市直及驻焦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职称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均可以参加我市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审核流程
2022年我市中级职称申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关于网上申报问题
1.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
(1)市直事业单位,联系市直主管部门创建单位帐号;
(2)县区用人单位,联系本地业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建单位帐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2.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3.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
4.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5.职称申报系统显示“评委会审核”时,申报人从申报系统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时间节点报送。
(二)关于网上审核问题
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资格审查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
1.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一致性负主要审查责任。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应先审核纸质材料,符合要求方可上传有关信息,确保上传的图片信息清晰可见,因上传图片信息不清楚造成评审未通过的,由单位负责。
2.申报人员在网上审核期间应密切关注个人帐号,避免材料退回不知情而错过申报时间。各级审核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请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统筹安排,确保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工作。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具体时间见附件1)。
3.评委会承办部门要认真组织材料审核工作,特别要对业绩材料真伪和有效性核查,确保各项材料符合评审要求。
4.审核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三)注意事项
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职称申报审核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参评人员根据自己需要选择相应的评委会,填写错误将无法参加相应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职称评审。
2.“基本信息”中“现任职称”一栏的“聘书扫描件”须体现出单位盖章和符合规定的聘任年限等内容。“现从事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提交申报。
3.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基本信息”中“其他职称”一栏中如实填写转评前的系列、专业、级别、职称、聘任时间,并上传职称证书扫描件、聘书扫描件和任现职以来的《岗位变动审批表》(仅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提供),未如实填写并上传的,评委会不认可其转评经历。
4.“学习经历”一栏须从第一学历填写(中专以上)至最高学历,并上传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如未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则不能按照“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条件申报职称。
5.“工作经历”一栏须如实、连续填写自参加工作以来个人工作经历,包括借调、离职进修等。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应上传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6.单位经办人审核时,须在“单位上传附件(年度考核表、证明文件等)”一栏上传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上传单位提供的书面证明。
7.申报人应确保上传文档内容清晰、图片印章能正常清晰浏览、上传内容需放正;证件类需上传原件彩色图片,复印件或扫瞄件无效。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文件破损无法正常打开等原因造成评委会评审时无法判定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8.所有上传材料应使用扫描软件做成PDF文件(单个不超过2MB)上传。文件名称应与上传材料一致。如上传年度考核表,文件名应为2018-2021年度考核表.pdf。
三、评审工作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到职称政策、空岗情况、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五公开,要把五公开的情况留下文字和影像资料。对职称评审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等进行全程公开;要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进行公开展示,接受群众监督,且公开展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要扎实规范做好推荐结果公示工作,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切实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县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实地检查单位五公开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统计上报市县两级人社部门。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要积极做好职称政策、职称信息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工作,申报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主动为职称申报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群众的来访来电,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回应。对转交和收到的有线索可查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核查,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做好宣传,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申报个人信息。
(二)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评委会要研究制定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严格按规定程序和防疫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测温、场地消毒等防疫工作。对于现场材料审核,要合理统筹安排,减少申报人员等待时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三)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职称部门和评审委会承办部门联系。
五、申报提交材料要求
我市中级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审核纸质材料时,要做到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上传图片)和申报信息“两对照”,确保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一致且符合评审要求。
(一)下列材料通过平台上传,不用提交纸质材料
1.以下材料通过平台上传至“上传附件”栏。
(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专业技术人员“五公开”情况表
(3)非公企业、事业单位人事代理的申报人员需在焦作市工作且满6个月,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
2.以下材料由单位经办人通过平台上传至“单位上传附件”栏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或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企业人员)
(二)以下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同时通过平台填报上传
1.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申报民营企业工程的人员需另提供学历证明和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2.奖励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表彰文件以及获奖的主要业绩材料原件;技术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方案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3.发明专利应提供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和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4.发表的论文原件,同时须附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论文通过平台上传时,只需扫描上传杂志封面、目录、文章及检索页。
5.申报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三)以下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不需通过平台上传
申报人员通过职称申报平台用A3纸正反双面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
附件:附件1 2022年度焦作市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关于2022年度新闻农业中专技校工程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
2022年9月23日